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京联合召开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会上宣读了《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决定》,对299个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999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表彰。其中,宁明县亭亮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梁晓生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自1986年投身律师职业以来,梁晓生觉得律师行业就是自己追求的事业。靠自己的努力,能为国家的法治进步尽微薄之力感到自豪。作为一名律师,他始终坚持自己的信念,以较强的政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他说:“作为一名律师,就要模范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梁晓生1986年从广西司法学校毕业后,满怀热情地来到宁明县司法局法律顾问处工作,随后于2006年前往宁明县亭亮镇司法所任职至今。
多年来,梁晓生扎根基层岗位,耐心细致地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矛盾,平息了一场又一场纠纷,以自己的努力取得了累累硕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他2013年获评为崇左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称号;2023年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自2006年担任亭亮镇司法所负责人以来,梁晓生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牢牢树立“矛盾纠纷无小事”观念,对人民调解工作“热心”,对民解难“尽心”,调处纠纷“耐心”,在每件矛盾纠纷中“一碗水端平”,坚持依法调解、诚信为人,坚持做好基层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梁晓生始终坚持以专业的执业技能、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仅在过去的三年中,他办理案件累计超过30起,为多个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众多老百姓提供法律服务,涉及金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既为当地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又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高效法律服务,同时也为当地优化营商环境创造条件。
梁晓生非常注重在与当事人的相互交流中,感受当事人的心情,换位思考,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寻找他们争议的矛盾焦点,分析矛盾产生的根源,从而寻求解决矛盾的方法。
土地纠纷、家庭矛盾、宅地纠纷、合同纠纷,在一般人眼里,都是些司空见惯的小事,无关紧要。但梁晓生并不这么认为,在他心里,群众的事情没有小事。所有的事他都要一一处理,力争把矛盾与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梁晓生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做起事来干净、利落,从不拖泥带水。长期的人民调解实践中,他掌握了一套针对不同人、不同事的调解办法,那就是把别人家的事当成自己的事,真情投入工作,依法办事,以理服人。
梁晓生始终不忘自己的职责,37年如一日在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梁晓生的身影,定分止争、化解矛盾、部署工作、处理事务、穿街走巷做调解……面对群众的矛盾纠纷,他总是毫无怨言,一宗一宗抓落实,工作开展有条不紊,让纠纷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妥善解决。今年8月以来,梁晓生共调处矛盾纠纷案件26件,成功26件,调解率达100%。由于调处矛盾纠纷成效显著,就地化解率高,群众威信高,梁晓生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认可和当地群众的普遍赞誉。
多年来,梁晓生依托“法律进乡村”“法律进校园”“法律进企业”等宣传教育活动,先后到亭亮中心小学、亭亮中学开展“法律进校园”讲座活动,参加法制讲座师生达750多人。此外,他累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500多份,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00多人次,听课师生达600余人;同时,通过宣传栏、抖音等媒介平台向群众普及法律常识,用案例警示教育群众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把“知法、守法、用法、敬法”理念根植于群众心中,使法律知识“进入寻常百姓家”,有效促进矛盾就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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