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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厅长雷震率队到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开展法治建设调研

2020-07-09 15:3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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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7日下午,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副主任、自治区司法厅厅长雷震同志率调研组一行深入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开展法治建设调研。

雷震厅长一行参观了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以及五象新区管委会,详细了解了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和五象新区规划建设情况。随后,调研组听取了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有关工作特别是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就如何做好自贸区的法治建设工作开展了座谈交流。

雷震指出,要深刻认识加快自贸区法治建设的重要性。高标准推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广西的期望和信任,是新时代广西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进程的一个里程碑。自贸区肩负着探索我们国家对外开放的新路径新模式,推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行政体制改革,促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优化经济结构,加快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和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的重要任务,要以制度创新包括法治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要求,坚持立法引领,做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并重,努力建成贸易投资便利、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并引领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高标准高质量的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雷震强调,要明确自贸区法治建设的重点,找准难点,增强自贸区法治建设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精准度,确保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努力开创自贸区法治建设的新局面。

一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法治要先行。加快立法进程,除积极推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的出台外,各片区所在市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立法调研,根据自贸区的建设和发展有针对性的开展立法,突出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税收、土地资源、环境保护、外汇管理、企业并购和跨境电商等法规制度。“法无禁止皆可为”,要深入学习借鉴上海、广东等地建设自贸区的成功经验,高效率高质量推进“法治创新”,探索建立与高标准的国际贸易与投资规则相适应的行政管理的体系,创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制、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建设集中统一行使行政执法权和行政执法监督权的基准体系。

二要推动建立与自贸区法院诉讼并行的商事仲裁以及调解处理的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积极探索在自贸区建立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性调解委员会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立评判等方式为一体的多元化调解服务平台,研究探索建立更加灵活高效的临时仲裁制度,积极鼓励调解优先,鼓励当事人以自贸区调解中心或者其他的调解机构签订优先调解承诺协议,减轻纠纷解决的成本。

三要完善法律服务体系,着力打造最优的自贸区法治环境。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以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为主要对象的普法宣传活动;要积极回应市场主体法律服务便利化需求,整合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律师服务、法律援助、公证服务、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力量,建立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组建“物流贸易”“劳资保障”等专项法律服务平台,为自贸区建设提供有机衔接的优质法治服务。

四是加强自贸区法治人才的培养,积极开展对外法治合作与交流。要加强律师、行政管理人员、企业家、调解员等不同业务领域人才培训,精准引进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和国际投资与贸易等法律实务经验的专家、学者、律师等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加强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组建适应自贸区建设需要的法治人才智库,为自贸区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人才支撑。与区内外高等院校和学术机构合作开展东盟国家的法律制度研究,推动自贸区法律制度和司法环境的完善。

雷震要求,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直接带领下,全区司法行政部门应全力以赴助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用法治的力量护航自贸区的建设和发展。

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秘书处、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律师工作处、法治研究中心、广西律师协会以及南宁市司法局、钦州市司法局、崇左市司法局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秘书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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