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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司法厅出台十条公共法律服务措施 助力全区脱贫攻坚工作

2020-04-30 16:0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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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近日,广西司法厅研究出台十条措施,整合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律师、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脱贫攻坚提供便捷高效、优质多元的法律服务,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畅通扶贫法律服务渠道。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贴近服务、12348热线全天候服务、广西法网及桂法通App掌上服务优势,加大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宣传推广,公布便民服务措施,加强与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联系,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提供便捷高效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入村入户大排查活动。在走访调查过程中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采集法律服务需求、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开展贫困人口法律服务摸底调查,开展“一对一”法律服务帮扶。

     推进法治扶贫“四个一”活动。围绕法治扶贫,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进贫困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覆盖率达100%,开展贫困村3“法律明白人”配备和培养活动,在每个贫困村开展一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集中宣传活动。

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万村”活动。深入推进法律援助联络员进村、法律援助宣传进村、法律援助服务进村系列法律援助扶贫活动。实现申请法律援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受援率达100%。以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三留守”人员、失学辍学儿童少年等为重点,开展重点人群法律援助服务活动。

开展律师助力脱贫攻坚三项行动。开展扶贫开发项目“法治体检”行动,为贫困地区实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等扶贫开发项目把好法律关口;开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优化贫困地区营商环境;通过法律咨询、现场普法、捐资助学等方式开展面向困难群众公益志愿行动。

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组织动员基层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贫困村、贫困户矛盾纠纷月排查活动,涉及贫困村、贫困户的矛盾纠纷调处率要达到100%。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为贫困地区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开展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便民服务专项行动。推动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服务力量下沉。积极开展为经济困难的特殊群体提供公证和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积极拓展贫困地区公证业务领域,通过对口援助帮助贫困地区发展公证事业。全区各仲裁委员会要主动参与贫困地区民商事矛盾纠纷化解。

开展贫困村“1113”法律服务队伍大培训。切实发挥村级法律服务队伍扎根基层优势,开展贫困村“1113”(即一村一人民调解委员会、一村(居)一法律顾问、一村一法律援助联络员、一村三“法律明白人”)法律服务队伍大培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提高村级法律服务队伍服务能力和水平。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水平。完善贫困地区特别是未摘帽的贫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室)建设,满足群众就近寻求法律服务需求。实施“智慧公共法律服务”项目,让贫困地区的群众享受到无差异、普惠性法律服务。

保障贫困地区法律服务供给。统筹配置本地区城乡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重点保障贫困地区、农村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资源依法跨区域流动制度机制。充分利用“中彩金”和“1+1”等法律援助项目,解决贫困地区法律援助人才和资金紧缺问题。

(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陈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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