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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多措并举推动法律援助法贯彻实施

2022-11-21 17:2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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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法颁布实施以来,桂林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自治区司法厅的工作部署,协调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公检法机关及社会团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法,落实法律援助主体责任,健全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和机制,完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和保障力度。2022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66件,法律咨询10518人次,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106.37万元。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率

今年以来,桂林市结合“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法律援助惠民生”和“法律援助进乡村”等主题活动,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5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通过“法治桂林”微信公众号线上举办法律援助法知识有奖竞答,累计答题5.8万人次;组织全市32个单位100多名选手,举办法律援助法现场知识竞赛,提高了法律援助法在社会公众、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中的知晓率。联合桂林市电视台拍摄《桂林司法:撑起一片蓝天 一腔热忱干法援》纪录片,在桂林市电视台《政法视线》栏目播出,弘扬司法行政人法律援助惠民生精神。

桂林市司法局开展法律援助法进乡村宣传活动

桂林市司法局组织举办法律援助法知识竞赛活动

二、强化部门联动,完善体制机制

一是推动法律援助机构设立。桂林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市法律援助机构设立情况的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机构改革后部分县(市、区)在三定方案中没有明确法律援助机构性质、人员编制情况等问题,提出了《关于县(市、区)设立法律援助机构的建议》,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截至目前,已有桂林市法治事务和法律援助中心、七星区法治事务和法律援助中心、阳朔县法律援助中心经批准设立,具有独立主体资格,桂林市法律援助中心增加了5名法律援助编制。

二是完善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机制。联合公、检、法等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刑事诉讼法律援助联络员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畅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获得刑事辩护和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渠道,共同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完善值班律师制度,在市、县(市、区)看守所均设立了律师值班室,派驻值班律师,常态化地开展值班律师工作。

三是完善工作站工作机制。在信访、公、检、法、退役军人管理、妇联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303个,接待来访群众、化解信访积案、就近受理法律援助申请。

四是完善经费保障制度。联合市财政局下发《关于调整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通知》,建立法律援助经费动态调整机制,适时提高办案补贴标准。制定法律援助补贴办法,建立分类补贴、经费管理与监督分离的制度,确保法律援助经费依法依规管理落到实处。

三、强化便民措施,提升服务质效

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制定《桂林市“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事项同城通办工作方案》,实行法律援助申请同城通办,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全面推广法律援助“预约办”“电话办”“网上办”,引导群众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广西法律服务网及移动客户终端等获取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情况特殊人员采取“先援助后审批”,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示法律援助申请人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情况,申请人可以对自身经济困难状况进行诚信承诺后即可获得法律援助,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四、发挥职能作用,延伸法援触角

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与31635部队政治工作部签署《军地共建协议书》进一步增强军民的深度融合,成立桂林市法治事务和法律援助中心广西军区桂林第一干部休养所工作站,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工作,组织市、县(区)法律援助机构和律师服务人员进社区、乡村,开展送温暖、送服务活动32次。开展“控辍保学”宣传和援助工作,摸清辍学失学青少年底数,对建卡立档贫困户入户帮,参与劝返失学辍学儿童少年75人次,成功劝返30人。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430件,其中建档立卡学生2人;化解教育保障方面的矛盾纠纷案件9件,成功化解6件。开展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开展咨询活动65场次、2687人次,发放资料658份,办理农民工案件732件。

桂林市司法局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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