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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聚力“三个一” 推进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

2022-11-08 17:5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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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南宁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聚力“三个一”举措,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良好氛围,共同推动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提升政治站位,“一盘棋”全面统筹推进

南宁市坚持一盘棋统筹推进,市依法治市办制定印发《南宁市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的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全面指导全市各有关单位开展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全市各有关单位压实学习责任,扎实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将法律援助法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由领导干部领学,对法律援助法的出台背景、目的、意义、理论重大突破及创新点等内容进行讨论研究,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能力。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全面开展法律援助法专题培训。通过邀请专家解读法律援助法条文、讲授法律援助法理论与实践,以专题学习与现场讨论相结合等方式,深入分析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难点问题及典型案例,推动参训人员进一步熟知法律援助范围、形式、程序,明确法律援助职责,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2022年9月28日,南宁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民宗委等13家单位联合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喜迎二十大”活动,向各族群众宣传《法律援助法》

二、优化法律服务,“一条龙”提升服务质量

(一)突出“三类”服务对象,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一是将涉及农民工和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土地纠纷、养殖种植、环境污染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二是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维权工作力度,开通“绿色通道”保障特殊人群及时获得法律援助。三是发挥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的兜底性、普惠性、保障性作用,对农村防贫监测对象中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因病因灾致贫户等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简化审批手续,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二)推行“三办”工作方法,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全面推广法律援助“预约办”“网上办”“电话办”,引导群众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广西法律服务网等方式,快捷获取法律讯息和法律服务。扎实推进“优先办、重点办、协作办”的“三办”工作方法,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一是对“三农”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二是重点保障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妇女、青少年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受援人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三是持续推进“同城通办”“告知承诺”“上门服务”等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简化法律援助申请手续。

(三)推广“三项”精准服务,增强部门工作合力。一是加强公证与法律援助工作衔接,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证事项,按规定减免公证费用。二是深化“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活动,建立健全异地协作机制,依托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等平台及时为农民工排忧解难。三是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深入结对帮扶村、社区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微课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依托法律援助联络员、驻村工作队员、村居法律顾问为农村群众宣传土地承包、移民搬迁、婚姻家庭等法律法规,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夯实法治乡村基础。今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共计7583件,受援人7624人,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或者取得利益2048.79万元,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等服务乡村的活动40余场次,受理公证法律援助案件30件,减免公证费用5.04万元。

2022年1月17日,江南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到结对帮扶村--苏圩镇保城村开展助力乡村振兴“送法律 促和谐”主题活动

三、营造法治氛围,“一齐抓”法援宣传

扎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的热潮,不断提升全民普法针对性和覆盖面,扩大法律援助知晓度和影响力。

(一)互联网+法治宣传,线上+线下双管齐下。充分利用各单位官方网站、普法网、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媒体集中宣传推送法律援助法。南宁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南宁市税务局开展“法律援助法网上知识竞答”,市税务局在“南宁税务服务号”上转载《“漫”说,法律援助法》、《哪里可以申请法律援助?骗取法律援助需承担什么后果?》、《法律援助法,助您更好维权》等推文,累计阅读量千余次。南宁市两级检察机关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屏幕滚动播放法律援助法及相关视频,针对来访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代理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进行以案释法,增强法律援助法的宣传实效和感染力。

(二)发挥工作优势特色,丰富法律宣传形式。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周、“法治三月三”等活动,在乡镇、街道、社区、广场等场所设立法律援助法宣传展台,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机构积极联合各城区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消防、卫生健康委等单位开展专题宣传,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充分发挥“红石榴法律援助小分队”作用,向当地群众宣传普及法律援助知识。南宁市科技协会通过“科普大篷车”将法律援助法等宣传资料送进中小学校园,在科技馆内科学乐园科普剧场开展法律援助法展播交流活动。南宁市应急管理局结合“新安法宣贯执行年”工作,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为契机,到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为法律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2022年5月19日,南宁市科技协会通过科普大篷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活动送入校园

(三)以法治需求为导向,精准宣传提升实效。开展法律援助进校园宣传活动,为学生讲解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程序,讲授遭遇校园凌霸和家庭虐待等情况维权途径。开展法律援助进企业法治讲座,引导企业职工、农民工通过申请工会介入、法律援助、检察机关检察监督、支持起诉等途径依法维权。为妇女群众普及最关心的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等法律知识。利用广场优势对老年人开展防老诈骗、民法典、法律援助法、保健食品消费等宣传,提醒老年人警惕诈骗及时维权。建立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民族团结法治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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