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立法工作,2021年10月8日下午,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周成方在自治区司法厅主持召开立法协调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琛、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林金文,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第八秘书处有关同志,自治区司法厅、公安厅、财政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周成方充分肯定自治区司法厅、公安厅前期立法工作,就条例名称、适用范围、警务辅助人员职责权限、待遇保障等问题认真听取与会单位汇报,并发表意见。周成方强调,立法工作要做到“三个注重”,注重结合地方实际需要,注重借鉴外省立法经验,注重法定权限内的创新,发挥立法最大社会效应。根据会议要求,相关单位对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照法定程序报请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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