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按照《意见》确定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在第22条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实施办法施行前已经取得高等院校学籍(考籍)或者已经取得相应学历的人员,属于“老人”,适用第22条的规定。
我是2007年就有自考的大专考籍,考试科目没有完成获得大专学历,后参加成考获取大专学历也已完成自考本科学历,是否可以按照“老人老办法”报名考试?
考生您好!根据您所表达的需求,我们为您提供如下信息:
根据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如果您的自考本科学历考籍是在2018年4月28日之前取得,可以按照“老人老办法”报名参加考试。详询:0771-584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