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法治人防和边海防建设各项工作概况
(一)尊崇宪法,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贯彻落实建设法治人防和边海防
我办积极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大力践行依法行政:一是尊崇宪法,加强宪法学习,多次在办党组和办党组中心组会上学习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并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学习宣传宪法。二是结合人防工作重点,制定了2018年度法治人防建设工作要点,有效落实了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的工作机制。三是按照自治区“七五”普法中期大检查要求,切实推进“七五”普法各项工作。四是落实加强法制机构建设的要求,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承担工作职责基本适应。机关法规宣传处牵头负责依法行政的协调工作,各业务处室承担依法行政具体工作,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有效开展。
(二)优化行政权力清单,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一是优化行政权力运行,做好权责清单相关工作。根据自治区优化权力事项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我办始终将权力事项清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按时完成优化权力流程的编制、审核和公开工作。按照自治区要求,对本部门的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完成了“两单融合”,制定了权责清单,并对权责清单流程进行了优化。同时,积极推进“一事通办”改革工作,完成“一事通办”事项清单编制。下一步,我办还将根据办行政职能变更情况对清单进行进一步调整完善。
二是全面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人防系统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人防系统行政裁量权工作的公开、公正与公平,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49号)要求,我办制定了《广西人防行政裁量规定(试行)》和《广西人防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桂人防办字〔2017〕317号)。我办现有权力事项共15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1项、行政检查7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无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事项。对我办15项行政权力,已全部建立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对行政裁量权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限定。下一步,我办将根据权责清单变化情况对行政裁量规定进行修订完善。
(三)继续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桂政〔2015〕4号)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2018年,我办完善了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法律顾问职责范围,并根据规定相关要求及程序选聘同望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同望律师事务所主要为我办重大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复议案件等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服务,参与和本办行政事务相关的商务谈判、合同审查、诉讼代理等。我办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过程中,注重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研究、咨询和论证,提供建设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的水平和质量。
(四)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正常运行
一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推进人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二是实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保证规范性文件设定内容合法。坚持落实规范性文件签发前由法规宣传处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才能提请办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退回修改的规定,确保了文件的合法性。三是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按照要求及时报备我办规范性文件。四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自治区人防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桂人防办字〔2017〕302号)。2018年,我办没有出台规范性文件。
(五)规范决策,坚持“三重一大”原则,强化依法行政
2018年,我办修订并出台了《自治区人防办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做出决定的要求,其目的是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加强廉政建设。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务实高效,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六)切实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我办注重加强干部职工的能力素质建设,特别是对行政执法人员强化法律知识培训,广泛开展各类业务技能培训。2018年,我办积极选派干部参加国家举办的全国人防系统人防法律法规培训班、自治区举办的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骨干培训班、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培训班等。通过一系列学习和培训,帮助人防干部职工掌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强化了依法行政观念,提升了业务能力。此外,我办全体干部职工均按要求参加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参考率和及格率均达到100%。
二、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我办依法行政工作中还有不少薄弱环节:一是人防和边海防依法行政氛围还不够浓郁。社会各界对人防和边海防工作,特别是人防和边海防法律法规的了解还不够广泛、深入,依法履行人民防空义务还不够自觉。二是人防立法由于历史欠账较多,仍存在执法依据滞后、缺乏可操作性及处罚力度较弱、处罚形式单一等问题,人防法规体系仍不够健全,关于人防警报建设、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等的法规制度有待完善,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的规定亟待细化。各县(区)人防办在基础设施、人员编制、财政经费等方面依然存在较大困难,导致县级人防工作推动难、落实“结建”政策难等,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三是人防执法手段和力度与新形势任务要求有较大差距。人防部门执法机构、执法队伍力量还比较薄弱,缺乏人、财、物等条件保障,执法难度较大,存在着执法力度小、执法方式有限、处罚执行难等现象。四是人防执法队伍整体水平还有待提高。目前我区人防执法队伍培训主要是区办和各市根据自己的实际经验和工作需要展开,系统的执法队伍培训机制还没有完全成熟,规范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领会贯彻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持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
(二)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以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以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重点,扎实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向领导、机关单位的宣传力度,使各级领导、各级部门都能全面了解人防和边海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争取最大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同时,继续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宣传,积极开展各类人防和边海防知识教育活动,运用多种形式宣传人防和边海防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扩大人防和边海防的社会影响,强化全民的人防和边海防法治意识,增强贯彻落实人防和边海防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在全区范围内不断营造人防和边海防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要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评查出来的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加强执法案卷管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积极抓好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利用人防网站、政务公开栏、新闻媒体、全体人员会议等形式,公开部门职责、政策法规、报建指南、服务承诺、行政执法指南、工作纪律、工作动态、年度工作目标等,确保阳光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继续深入开展人防专项执法检查,针对人防生产、施工、质监、检查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使人防执法检查制度化、常态化,以推动人防建设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要诚恳接受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对人防行政执法的监督,同时主动争取各级人大、政协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通过执法检查和专题汇报等形式,使人防依法行政工作置于法律和社会的监督之下。
(四)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努力研究和探索加强人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新方法、新途径,注重提高执法队伍办案、处置突发事件的基本功。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以能力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和规范行为、更新知识、精通业务为主要目标的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技能,促进全区人防行政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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