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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19-09-05 15:50     来源: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秘书处     作者: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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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8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一)全力推进林业重点领域立法。2018年我局共完成8部法规规章立法任务,位列全区各部门之首。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管理条例》立法方案等文件,并严格按照方案开展立法调研等前期工作,完成了3部立法调研报告并按时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承担完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等4部法规规章的制定、修改、废止工作,完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管理条例》等3项立法调研报告起草报送工作和1部规章起草前期对接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各类立法征求意见反馈工作,2018年共对《南宁市昆仑关保护管理条例》《北海市合浦汉墓群保护条例》等50多部法规规章反馈了林业领域的意见。

(二)认真开展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全年共处理涉及我局案件19件,其中行政应诉案件14件,行政复议案件3件,其他诉讼案件2件。在处理涉及我局的应诉案件时充分应用最新前沿法律知识,撰写或修改答辩材料20多份,字数累计超过15万字。 19起案件中,除了1件行政复议案件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理时撤销我局的信息公开答复外,其他18件案件全部胜诉。加强对区直林业单位诉讼指导,指导高峰林场、七坡林场、维都林场、黄冕林场、博白林场等单位开展各类诉讼10余件,撰写或修改法律意见材料累计超过10万字。

(三)严格做好合法性审查及法律指导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全年共审查局内各类行政文件10 0多份,撰写法律意见超过50份计10多万字,提示法律风险100多起,纠正10多份主要内容违法文件。认真审查各类合同,全年共审查各类涉法合同40多份,提供法律意见50多份,累计超过15万字。认真做好涉法事务审查工作,全年共审查信息公开答复等涉法文件20多份,发现并纠正法律高风险点50多个,大大降低了我局被起诉或败诉的风险。认真为直属林场重大事务提供法律审查,全年共审查直属林场各类法律事务50多起,提供法律意见超过50多份,总字数超过30万字。

(四)深入推进林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国家林草局的部署,深入开展“规范林业执法行为 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专项行动。通过对典型案件的全面梳理,分析和查找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强化全区林业主管部门法治意识,切实解决当前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行政管理和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全面提升林业行政执法水平和化解行政争议能力。加强对全区林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培训,组织开展全区林业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同时,组织近150名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林草局管理干部学院组织的全国林业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通过专题培训,切实提高我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行政执法能力和行政案件管理水平。

(五)创新开展普法工作。通过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局党组集中学习宪法等形式营造机关学法氛围,组织局本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自治区2018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全国林业系统普法考试,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六)高质量完成提案建议办复工作。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做好答复公开工作。通过召开协调推进会,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严格按照要求办复。收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电子文档及相关材料,及时录入自治区人大系统和政协系统,督促牵头承办部门在政府督查督办系统上反馈。全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0件,承办政协提案19件,办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七)多措并举优化林业营商环境。开展“一事通办”改革,梳理政务事项“一次性告知清单”, 完成“八统一”工作。截至目前,我局41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高效完成“减证便民”专项工作,经多次清理,我局现有6项证明材料,拟再取消2项,保留4项。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审批机制改革调研并委托第三方课题研究,全面查找林业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和重难点问题,研究对策,印发《优化林业营商环境十项措施》,为持续优化林业营商环境提供保障。

(八)稳步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统一送达回证,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版局网站法律法规版块,明确责任单位,确保法律法规和上级、本级政策文件在网站及时公布。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对文件公开属性、政策解读等常见问题予以讲解,有效提升全体人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年内组织4次文件类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落实情况核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周在局网站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年内向信用广西平台归集报送2408条许可信息。

二、存在问题

(一)林业公益诉讼面临的问题依然严峻。2018年度全区被当地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前期程序的案例超过200起,其中刑事案件立案后能否再作出行政处罚、恢复原状的执行、证据调查等重要法律问题仍未解决,严重制约着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面临新挑战。我局2015年在全区推行林业主管部门领导、森林公安为主要执法力量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仍存在个别地方落实不力的情况。特别是2018年底以来,随着森林公安体制改革工作的推进,我区原有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面临新的挑战。

(三)全区涉林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及相关内容动态调整工作机制未建立。在改革任务多且重的情况下,未能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有机作用,出现牵头业务部门任务重相关工作部门行动不足或疲于应付问题。

(四)“互联网+”政务投入力量不足。运用信息化技术改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进度缓慢,难以满足“互联网+政务”形势下的工作需求。

三、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在继续做好林业法治日常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探索解决林业公益诉讼中的有关问题。一是委托学者专家对我区林业公益诉讼有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建设性的专题研究报告。二是在专题报告的基础上,积极向检察院、法院沟通汇报,争取与检察院、法院在林业公益诉讼有关难题方面达成共识,共同解决困扰全区林业行政执法的若干难题。

(二)积极探索全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新思路。适应全国森林公安体制改革要求,结合我区林业行政执法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有关调研,努力探索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新思路。

(三)实行“一窗受理 集成服务”改革。争取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政务服务窗口统一办理,实施行政审批一条龙服务。适当增强审批办人员力量,集中办公,审、管分离,充分授权窗口。调整审批办职能,明确除承担审批工作外,负责政务服务相关的政务公开、“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权责清单等工作,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严、服务更优”。

(四)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加强与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沟通联系,按照自治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方案,在完善广西林业系统行政审批与监管平台的基础上,与自治区一体化平台互联互接,全面推广网上办事,实现2019年80%审批事项一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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