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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09-05 15:46     来源: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秘书处     作者: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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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审核转报”2项行政许可事项以优化准入服务方式进行“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和准入限制。二是推进“一事通办”改革。对企业技术改造类投资项目核准及备案事项实行“一事通办”,实现企业“进一个门,到一个窗,办多家事”。三是配合出台审批制度改革方面政策措施。联合自治区发改委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办法》,配合自治区发改委开展广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管理模式重大改革创新研究。四是推进“容缺受理”“减证便民”改革。经梳理,我厅可容缺受理事项31项,可容缺受理材料50项,企业营业执照、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格证书等申请材料基本做到可容缺尽容缺;我厅承担的审批事项涉及证明材料58项,建议取消证明材料16项,取消比例近30%。五是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全面清理规范我厅中介服务事项,我厅权责清单事项涉及中介服务13项,仅5项为收费事项,其余均由我厅承担服务费用。六是优化再造办理流程。我厅政务服务窗口办理事项中,申请材料数量由249项减少到220项,90%以上的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压缩至法定办结时限一半以内,100%的事项实现了从受理申请到作出办理决定、形成办理结果的全过程“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

2.实行权责清单动态化管理。主动在政府一体化平台公布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严格按照规范流程行使各项行政权力。根据我厅职能调整及法律法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权责清单,2018审批取消盐业相关行政权力事项36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大力推动无线电管理地方立法工作,成功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第二类项目“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规草案,或者配套上位法而进行立改废的法规项目”。启动无线电管理立法调研,编制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草案初稿,正在申报2019年政府立法调研项目。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2018年我厅出台的9份规范性文件均经过研究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集体讨论决议,并及时报自治区司法厅备案。二是全面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按照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要求,我厅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桂工信规范”的文号进行编号、发布和管理。

3.建立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每年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开展文件清理工作,2018年累计清理13件规范性文件。同时,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精神,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文件清理,经查,我厅代政府起草及我厅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没有违反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财产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等各类产权的规定。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对重要政策文件、重大项目审批、大额资金安排、重要决策等事项,按照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结果等程序进行决策,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2018年,我厅出台的14件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全部经过合法性审查。全年累计召开党组会议13次、厅长办公会议12次,集体讨论研究超过100项涉及我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此外,我厅在政务网站上设置“征集意见”栏目,2018年共有3份文件在政务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加强行政决策过程的公开透明。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行政权力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对拥有裁量权的行政权力从裁量的过程、步骤、方式、时限等方面加以明确、细化,为一线执法人员提供裁量依据,最大程度减少同案不同罚、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促进行政执法的公平合理、公开透明。

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充分利用政务网站、自治区网上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平台、双公示平台、办公场所公示栏等,对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人员身份信息、行政执法结果信息等内容进行公示。二是积极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在节能监察执法、无线电执法各个环节中注重说清事理、说透法理、说通情理,减少行政相对人对执法行为的对立情绪,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制定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相关执法处室、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同时加强法制审查监督,保障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评议,通过案卷评查加强对各执法业务处室和人员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加大无线电管理、节能监察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力度,通过深入执法现场,对重点场所执法队伍人员配置、装备使用、执法程序、取证规范、现场文书制作等情况进行检查。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全区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培训班和执法经验交流,加强执法相关法律知识、专业技术等方面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组织17名干部报名参加并100%通过2018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委托开发《广西工业和信息化依法行政法律综合信息系统》,收录法律法规规章、各部委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规章、我厅内部文件等,具备法律法规文件查阅、引用参考等功能,为行政执法人员提供全方位法律信息支持。

5.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全面落实和保障执法经费,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一是加强无线电监测网建设,提高对违法信号发现查处能力;二是购买集成式无线电执法装备,确保每个管理处至少有一套执法记录仪和照相机、录音笔等执法取证器材;三是加强执法专项资金监管,确保各市无线电派出机构及节能监察中心按照规定要求规范开支和执法补助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1.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监督。坚持执行依法行政报告制度,主动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工信部报告依法行政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自治区司法厅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计表。高度重视议案提案办理工作,不断改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机制,2018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1件,政协提案67件,对建议、提案反映的问题,切实查找原因,提出并落实解决措施。

2.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一是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18年,公开发布各类信息405条,共办理3项依申请公开申请。二是主动公开我厅行政执法权的法律依据、执法职权、处罚事项等并及时更新,方便群众监督,促进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在门户网站开通领导信箱、网上咨询、网上信访等网络监督渠道,畅通投诉举报途径。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1.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积极配合国家工信部、自治区法制办、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2018年,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0起,行政复议申请案件0件,行政复议应诉案件1件,经工信部审理后驳回申请人申请。

2.加强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坚持源头治理,加强“僵尸企业”改制信访源头防控,全力排查重点问题。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受理办理程序,全力化解重点信访矛盾事项。2018年,我厅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和相关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15件,全部按期办结,群众信访事项得到有效化解,未出现新的非访、缠访、闹访事件发生。

(七)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一是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2018年累计开展3次中心组学法活动,先后学习了《党章修正案》、《宪法修正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开展主题丰富的法治培训,举办全区工信系统领导干部学习《宪法》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对《宪法》及宪法修正案进行详细解读,并对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相关知识进行授课,进一步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和有效化。三是持续推进“七五”普法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2018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为100%。四是充分发挥《广西工业和信息化依法行政法律综合信息系统》功能,收录各大高校知名教授学者以及业界专家、职业精英进行授课的法学教育视频,方便我厅干部职工自学法律知识。

2.注重法治实践锻炼。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法治实践全面提升我区工信系统干部队伍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开展节能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并录制节能监察执法视频,开展全区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培训班和执法经验交流,大力推进行政执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推动我厅干部职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1.落实厅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按照《自治区工信委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厅办公会定期听取法制工作汇报,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及时决策,为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2.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设立法律顾问室,具体负责法律顾问及助理的联络、组织、协调等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的指导作用,聘请广合律师事务所杜培荣律师作为我厅法律顾问,并配有法律顾问助理1名,在重大行政决策议案、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重大项目谈判、合同和协议起草等方面,积极为我厅提供真实有效的法律咨询和论证服务,2018年累计出具法律意见共30件。

二、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2019年,我厅将继续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法治教育培训

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依法行政知识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通过厅长办公会议等形式,组织厅领导集体学法,全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依法行政培训,组织机关干部学习通用法律知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等,熟悉掌握与自身执法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具体内容,努力培育和提高机关干部的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充分利用我厅法律法规信息系统平台中的视频资源,鼓励干部职工自学法律法规知识。

(二)狠抓工作制度落实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全面推进法治广西建设的要求,紧密结合我厅工作实际,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巩固已有工作成果,重点抓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双公示”制度等的落实,提高我厅依法行政工作质量和效率,扎实推进我厅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入发展。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坚持合法性审查。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要文稿和重大合同、协议,必须经过本厅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厅党组会或厅务会讨论,不得作出相关决策。二是积极开展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前都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其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工作信息,扎实推进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以政务公开监督权力规范运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凡是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厅领导集体审议、报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备案等程序。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凡是规范性文件,必须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并及时在政务网站上统一公布。

(五)推进工信法规体系建设

主动适应全面推进法治广西建设的需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方案,进一步开展立法调研,召集行业专家进行讨论修改,争取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列入2020年立法计划,并做好起草、修订、完善工作。

(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继续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查,确保行政执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结果公正合理。二是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我厅各相关业务处室(单位)开展好“双公示”信息的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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