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政府建设 > 自治区本级

自治区扶贫办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09-05 09:14     来源: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秘书处     作者: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秘书处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我办认真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桂发〔2016〕24号)精神,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脱贫攻坚取得良好成效。2018年,我办依法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强力推进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粤桂扶贫协作“五场硬仗”,巩固提升教育、医疗、住房安全“三保障”水平,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全面完成年度脱贫摘帽任务。根据自治区“四合一”实地核查结果,全区2018年有望实现115万以上贫困人口脱贫,1400个以上贫困村出列和14个贫困县(其中国定贫困县9个)摘帽。全国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工作现场会、全国“携手奔小康”培训班、全国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座谈会、全国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经验现场交流暨2018年度成果会商会先后在我区召开。我区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两培两带两促”模式、易地扶贫搬迁、携手奔小康行动、“三方”见面活动、扶贫干部教育培训、乡村旅游扶贫、残疾人脱贫攻坚等工作得到国家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在全国有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脱贫攻坚亮点纷呈。我区1个组织和5名个人荣获2018年“全国脱贫攻坚奖”,获奖数全国第二,自治区扶贫办已故干部蓝标河同志被追授为“全国脱贫攻坚模范”称号(全国仅2位)。

(二)切实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脱贫攻坚提供良好制度支撑。2018年,按照自治区政府统一部署要求,自治区扶贫办按规定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合计清理规范性文件6个,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文件,制定和出台规范性文件5个,进一步完善扶贫领域依法执行制度体系,为依法依规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提供良好的制度支撑。与此同时,我办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广西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对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广西扶贫开发条例》落实情况开展调研检查,推动各地依法依规开展脱贫攻坚,推动扶贫领域既有法律法规有效落实。

(三)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我办积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切实提高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严格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全办2018年累计召开主任办公会37次,就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组织开展专题调研5次,开展书面征求意见4次,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专家召开会议进行讨论论证7次。为进一步提升决策法治化水平,我办专门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机构,为全办提供更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全办就主任办公会有关行政决策事先咨询政府法律顾问49次。通过多方努力,确保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自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我办自觉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2018年顺利通过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第二巡视组巡视检查,按时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述职2次,接受民建中央、自治区政协等民主监督调研4次,接受审计署长沙特派办、自治区审计厅审计5次,举行新闻发布会1次,接受媒体记者采访近20次。同时,全面推进落实政府政务公开工作,2018年累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扶贫领域信息2177条,其中文件类信息69条,人事任免类信息13条,扶贫要闻信息2095条。通过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推动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在阳光下进行、在监督中进步。

(五)妥善处理各类信访事项,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18年,为加强扶贫信访工作力量,我办信访室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在原有3名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再调整增加了1名工作人员,全年共有效处理扶贫信访事项828件,其中政策咨询类占19.5%、申诉类48.8%、意见建议类11.2%、揭发控告类10.6%、其他类9.9%,为及时有效化解扶贫领域社会矛盾纠纷提供有力支持。

(六)加强法治教育和宣传,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我办切实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将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列入年度学习计划。年内办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宪法、民法总则等2次。及时组织全办领导干部职工参加普法考试,全办人员参考率100%,通过率100%。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办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助推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学习宣传有待持续加强。受知识结构等影响,部分干部对法治领域有关知识掌握不充分、法治意识相对有所欠缺、对依法开展扶贫工作的认识不足。同时由于业务工作繁重,难以抽出足够多的时间深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法治宣传教育有待持续加强。二是法制专业机构队伍建设不足。受机构编制、职数影响,当前,我办尚无法向其他许多政府组成部门一样,设立专门的法制业务处室,有关法制工作业务由本办政研督查处兼顾,政研督查处同时还承担扶贫宣传、扶贫政策制定等诸多业务,人员力量不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扶贫领域可依据的上位法存在空白。目前国家层面无扶贫领域专门法律法规。扶贫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形势紧,任务重,很多工作没有充分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开展起来各级干部容易存在顾虑,担忧存在于法无据,存在违法违纪风险,各级依法开展扶贫工作缺乏更有力的法律支撑保障。建议自治区层面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业务的组织培训;对没有设置专门法制机构的区直部门加强法制业务指导。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履行自身职责,妥善化解各类纠纷,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严格落实有关会议制度,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继续自觉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确保扶贫工作阳光、透明、依法依规开展,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应有力量。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按回车键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Shift + 1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