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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档案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09-05 09:06     来源: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秘书处     作者: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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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8年依法行政的基本情况

(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桂发〔2016〕24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局依法行政依法治档,建设法治档案工作,结合档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实施方案》对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档案制度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法治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将各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凡是涉及局馆的重大行政决策都必须经局馆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局馆主要负责人在充分民主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再作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编号形成局馆务会会议纪要下发各处室和归档。

2.从严把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关。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由行政执法事项的承办处室将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证据、依据等材料送交局法规科教处审核。法规科教处收到承办处室送来的拟作出决定及相关证据、依据等材料后,明确审核人员,并认真查看材料是否完整、齐全。材料不完整、不齐全的,审核人员将一次性告知承办处室补齐;材料完整、齐全的,审核人员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将初审意见报法规科教处负责人。法规科教处负责人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把关,并签署意见送局领导最后决定。

3.严格决策责任追究。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健全并严格实施相关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4.加强合法性审查,规范合同管理。局馆建立了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重要对外合同的签署等事项,未经法规科教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认真执行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自治区巡视组和驻厅纪检组的询问和审查。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2.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档案工作“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改革,执法人员、执法对象随机抽取,执法结果进行公开。2018年,我局各领导班子成员带领有关处室人员深入14个设区市开展了档案行政执法调研活动,了解掌握了全区档案行政执法队伍、现状、存在问题等情况,为下一步加强档案执法监督工作提供了决策依据。今年来,我局没有1起行政处罚案件。

3.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局政务信息依法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和内容,建立对行政审批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规范市、县档案部门行政权责清单,将档案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和权责清单公布在局馆门户网站——广西档案信息网。

(四)加强档案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

1.全面执行局领导班子学法制度。2018年,继续在局(馆)理论学习中心组开设普法学习辅导讲座,借助自治区人社厅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培训项目,在局(馆)举办了全区档案专业技术人才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培训各市、县档案法制人才85人次。局领导多次带头组织学习宪法、监察法、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中央、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文件精神,注重通过学用法律提高档案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人民权益,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处理各种利益问题,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中心组成员充分发挥核心辐射作用,在局干部中普及法治理念,为我局依法治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提升档案人员法治能力。一是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始终。通过广泛发动,组织局有关处室人员参加自治区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018年共组织了10名年轻干部参加考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2018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合格率达到100%;二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将法治教育内容纳入局年度培训重点内容。年内,通过组织档案系统领导干部100人赴四川省委党校、百色干部学院举办全区档案领导干部培训班,在广西档案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广西民族大学举办4期全区档案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培训班,培训各级档案人员近1000人。邀请自治区法制办、广西民族大学、百色学院、社会律师等法律专家到局授课,提升档案干部依法治档的法治意识与业务能力。

3.编印发放普法宣传资料。今年“6.9”国际档案日、“12.4”国家宪法日,我局都组织人员编印了《档案法律法规汇编》,并向参加宣传活动的干部群众进行发放,宣传档案法律法规知识,提升社会档案法治意识。

(五)有序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档工作

局领导坚持将依法行政贯彻档案工作始终,通过加强学法力度、完善制度建设、开展考评和监督检查等多项举措,切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档案工作开展。一是规范执法程序确保科学合理。出台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系统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工作规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系统行政执法告知制度》,进一步规范档案行政执法中的调查取证行为和告知、说明理由行为,细化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出台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系统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工作制度》,确保在异地行政执法过程中各相关部门、执法机构权责明确、运行顺畅,为档案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的异地行政执法提供详细、可操作性强的规范措施;出台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在档案行政执法中作出行政处分、行政处罚、责令赔偿的处罚依据、违法行为表现形式及处罚裁量幅度进行明确、规范,便于操作。二是强化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出台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馆)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在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中介入法律科教处的法制审查,以此实现内部监督制约。三是规范行政案件移送移交。出台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系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对涉嫌犯罪的行政执法案件移交司法机关的程序、应移交的材料等做出详细规定,更全面地规范档案行政案件的移送手续,进一步加强广西档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确保涉嫌犯罪的案件均能顺利进入刑事诉讼程序。通过一系列的“组合拳”,切实解决长期以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执法程序、执法文书不规范的问题。

(六)加强廉政监管,做好腐败遏制工作

为预防职务犯罪,采取多种方法和手段,从严控制行政权力运行,突出对各重点岗位和重要环节的检查监督。一是规范人事权。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干部人事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坚持集体研究、公开透明、择优录用原则,确保人事录用和干部提拔条件、程序与上级规定精神相一致,在机关形成任人唯贤、公平、公正的良好用人风气。二是规范财务权。严格执行大额开支集体研究、财务公开等制度,认真落实财务管理等各项规定,规范资金使用,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内控机制。三是规范行政执法权。执法人员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程序,遵守相关廉政规定,公布举报电话,请被检查单位对执法人员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以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二、存在的问题和2019年工作措施

2018年,我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档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即档案干部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面对新形势、新情况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上还存在一些不足,行政执法行为还需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的面还需进一步拓展等,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2019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大力推进依法治档工作,努力推进档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一)严格遵守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决策程序。坚持将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不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水平。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加强协调与衔接,开展好档案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继续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档案工作透明度和社会满意度。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准确的公开政府信息,

(五)加强档案法治宣传教育。采取各种有效形式,不断创新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模式,精心组织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营造依法行政依法治档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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