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在文化和旅游部的正确指导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扎实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突出“三个坚持”,以法治理念推进依法治旅、依法兴文
1.坚持加强组织领导,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今年,根据机构改革和班子成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厅本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制,全面部署推进文化和旅游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和行动自觉,确保法治工作的正确方向。
2.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中的“法律智囊”作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要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走法定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通过的,不得提交厅党组集体讨论,未经集体讨论的不得作出决策。同时,制定聘请了1个律师团队,建立起一支既熟悉旅游业务,又精通文化法规的顾问律师团队,为文化旅游工作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论证服务,降低了行政决策风险。多年来,我厅未出现重大行政决策失误的情况。
3.坚持科学立法,发挥立法对改革引领和推动作用。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工作,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及时制定修改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推动和落实改革举措。今年拟出台《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富川瑶族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钦州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龙胜各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河池市民间传世铜鼓保护条例》《北海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等法规,保障和促进了民族地区文化旅游业发展,着力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把好“三个关口”,用法治方式促进依法治旅、依法兴文
1.把好市场稳定关,强化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将旅游市场综合治理纳入对设区市和广西特色旅游名县的绩效考评,根据《旅游市场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考评暂行办法》,集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整治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打击强迫消费以及非法从事导游执业活动等突出违法行为,确保了全区旅游市场平稳有序。同时,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与执法,在全国“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多年来,我区文化市场无一例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连续8年获得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考评优秀。
2.把好文化安全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等专项行动。把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文化安全)与日常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全区网络文化、营业性演出、歌舞娱乐、艺术品等市场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了各类文化产品的安全。同时,严查严治各类文化市场违法违规乱象,深挖文化市场涉黑涉恶线索和“保护伞”。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区共办结各类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2612件。
3.把好执法监督关,规范全区文化旅游行政执法。在全区推广应用文化市场技术监管服务平台和综合执法移动终端,实现了网上办案和网上执法,全区文化市场案件办理和执法规范化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
(三)聚焦“三个重点”,用法治手段保障依法治旅、依法兴文
1.聚焦深化改革,大力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2017年,自治区两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从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实际出发,确定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能,将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的执法工作纳入到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管范围。2019年,自治区两办再次印发了《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全区文化旅游系统将整合组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将维护国家文化安全落到实处。
2.聚焦化解纠纷,切实维护好游客的合法权益。畅通旅游投诉渠道,通过“12301”旅游投诉服务热线,推动“一号对外、集中受理”,实现电话、网络、APP多渠道受理,促进了快速维权、便捷维权。探索诉调对接机制,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在“诉调对接”工作框架内,积极探索建立“旅游纠纷巡回法庭”、人民调解员制度等机制,促进旅游投诉纠纷多元化解。目前,全区共设立旅游警察机构14个、旅游工商机构13个、旅游巡回法庭25个、旅游纠纷调解委员会3个、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1个。
3.聚焦普法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出了一批富有民族文化元素、弘扬法治精神的优秀作品,使优秀文艺作品成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生动载体。上半年,印发《2019年文化和旅游系统普法宣传教育月活动工作计划》,在全区文化旅游行业深入组织开展宪法、扫黑除恶及文化旅游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将依法行政纳入本部门重要考核内容,组织交叉检查,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处室、直属单位进行通报。在苏州举办2019年广西文化和旅游系统法治建设研修班,对全区市县文化旅游执法业务骨干就强化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新行政诉讼法解释、行政执法法律风险防范、文化旅游行政执法实务等专题展开讲学。联合自治区司法厅举办2019年广西首届山歌普法行活动,促进法治文化与红色文化、民族文化、边关文化有机结合。
(一)与繁重的执法任务相比,文化旅游的执法力量明显偏弱。近年来,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我区扎实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随着改革的
不断深入推进,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大市场小队伍。重新整合组建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将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等行政执法职责,执法工作范围扩大、执法工作量加大,但是执法人员编制却没有相应得到增加,出现了执法人数与监管范围不配比、执法力量与执法工作量不配比的问题。二是执法装备欠缺。执法装备老旧、技术含量低,专用执法车辆缺乏,不能满足日常巡查、执法取证、网络执法、“扫黄打非”等工作的正常开展。有的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只能靠 “打的”、私家车、摩托车、助力车、自行车等开展执法,使得偏远乡镇市场的监管鞭长莫及,乡村成为不健康文化滋长的土壤。三是执法参公管理难落地。由于控制编制的原因,全区51个旅游质监执法机构的执法人员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二)与法治政府建设的高要求相比,文化旅游法治机构力量相对薄弱。文化旅游系统各级机关的法治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特别是市县两级文化旅游系统的法治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薄弱,自上而下呈逐级递减态势。有的人员稀缺,身兼数职,无法系统地开展法治业务工作;有的没有法律专业背景,难以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有的缺乏专职行政复议人员,行政复议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一)继续完善全区及文化和旅游政策法规体系建设。继续努力构建以和旅游法为核心的文化和旅游政策法规体系,使全区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全区文化和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大力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认真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合并后的文化和旅游部门权力清单进行梳理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落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继续推进全区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同步推进我区各地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确保地市级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更符合实际和具有可操作性。
(四)强化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监管。坚持把安全放在文化市场管理的首位,加强对文化和旅游场所的现场巡查,认真抓好专项督查工作,加强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强涉外涉港澳台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批管理和现场监管。全力确保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持续平安稳定。创新旅游纠纷解决方式,与自治区司法厅合作,在全区4A级以上旅游景区试点设置“旅游纠纷调解室”,就地化解涉旅游矛盾纠纷。
(五)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厅党组会学法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宪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积极搭建法治文艺平台,深入挖掘广西民族传统文化的法治元素,继续与自治区司法厅在全区联合开展“2020年广西山歌普法行活动”,着力打造广西山歌普法文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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