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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09-28 17:2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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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关于报送和公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桂法通办〔201951号)要求,现将我厅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19年我厅认真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加快推进依法治水管水进程,我区水利法制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广西水利事业新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大政方针和政策法规,用法治思维统揽水利改革发展全局

我们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为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打牢思想基础、统一行动步伐,坚定工作信心和决心。

第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厅党组对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出具体部署,年内先后采取中心组集中学习和专题学习的办法,带领和动员全厅广大干部职工聚焦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区目标任务。特别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后,厅党组中心组对第四季度的学习进行周密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以新的要求、新的思维、新的方式、新的精神状态,推进我区水利依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第二,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自治区水利厅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方案》,健全厅党组领导水利法治建设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围绕中心大局推动法治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难题破解,年初对水利法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深入分析、提出年度目标、做出安排部署,把法治建设纳入水利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坚定不移把水利法治建设引向深入。

第三,精心研究谋划法治水利建设工作。印发《2019年自治区水利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按照我区法治政府建成的部署要求,对我区法治水利建设进行总体规划,研究依法行政、依规履职的具体措施,明确年度建设法治水利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部门分工。同时,加强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建立健全推进法治政府的组织协调机制,完善推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制度。

二、坚持抓好重点环节重点领域,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新发展

我们认真梳理近年来形成的做法和经验,着力抓好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地方水法规体系建设、着力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和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等重点工作。

第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简易办”改革。为确保我区水利部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各项任务如期完成,杨焱厅长亲自部署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攻坚行动,研究制定出台《水利厅关于贯彻落实广西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攻坚行动相关工作措施》、《自治区水利厅依申请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职责分工表》等相关文件,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相关工作。我厅依申请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

第二,加强水资源监管,抓好河湖治理工作。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狠抓区域水资源综合管理和江河湖库综合治理制度落一是严格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考核工作与绩效考评有效接轨,建立了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考核机制。二是加强水资源质量监管。全区246个国控取水监测断面全覆盖,2019年省控取水监测断面168个,覆盖率达到66%三是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对南流江等水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的重点江河实施综合治理,督促落实问题整改。

第三,坚持科学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地方性水法规立法质量。以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地方性水法规体系为目标,重点加强完善农村人饮安全方面的地方立法。年内完成起草《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用水供水条例(草案)》(送审稿)并提前报送自治区司法厅审核,在推进立法工作中,我们认真落实起草地方性水法规的基本要求,认真落实征求意见、采纳反馈、调研论证、专家咨询等制度,不断推进立法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民主化,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第四,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严格执行《广西水利厅重大决策制度》,落实依法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各项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全年共召开厅党组会议43次;厅长办公会5次。通过集体决策制度,使重大行政决策符合法定权限,做到不越权、不乱权。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在提交厅长办公会审议前,从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和形式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程序、内容和权限的合法性。

第五,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完善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文件备案等相关制度,年内,我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并按时限要求向自治区司法厅报备。同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动态清理。2019年我们组织全厅对2018年以前的厅本级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此次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69件,其中,继续有效18件,废止117件;经审查,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26件,因机构改革职能调出,暂缓清理的文件8件。我厅规范性文件实现依法依规常态性管理。

三、切实抓好重要节点重大活动开展,着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依法行政氛围

我们坚持完善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职工学法制度,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法治思维。一是精心组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普法宣传活动。围绕宣传主题,组织全区水利统一开展纪念2019“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依托广西电台电视台媒体优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节水护水,你我同行”公益宣传活动11月,利用宪法宣传月,与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发文各地开展宪法及水法宣传活动。二是抓好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普法列入年度绩效考评。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完善各项学法用法制度,提高水利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今年5月和9月,分别举办了两期全区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三是按照自治区和水利部部署,扎实推进水利“七五”普法。在水利部和自治区“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基础上,对标对表,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大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主要抓了三个方面:一是推动“三项制度”落地落实。根据水利部、自治区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印发了《自治区水利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水利部、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各项工作要求。我厅现有行政执法人员66人通过了自治区组织的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行政执法持证上岗。二是制定非法河道采砂入刑数额的标准。总结分析广西河道采砂管理、砂石市场价格、非法采矿罪案件特征等因素,对河道采砂刑事案件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进行了研究,拟定了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非法河道采砂入刑数额标准,并报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审核。

五、全面履行水政监察职能,确保水事秩序健康稳定

我厅以专项执法监督为抓手,高压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一是组织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对计量不实或网外直供偷逃水资源费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拖欠水资源费的取水单位,启动执法程序,依法强制征收,确保应收尽收,足额征收。截至1231日,厅本级征收总额2.97亿元。二是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违法行为。2019年,玉林、钦州、北海三市开展打击南流江流域非法采砂巡查1480余次,整治违法采砂场310余个,捣毁拆解违法采砂船420余艘,立案查处非法排污行为10余件,同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实行不定期昼夜巡查,发现违法采砂行为立即处理,有效遏制了违法采砂蔓延的势头。三是组织全区水政队伍继续深入推进河湖执法和“积案清零”行动。河湖执法方面:截止201912月底,全区各级水政队伍共投入4.5万人次、1.25万车(船)次开展巡查,共巡查河道18.7万公里、水域约2.2万多平方公里。新立案查处360件违法案件,结案306件,结案率85.2%。其中河湖案345件、水工程保护和水资源案5件、水土保持案2件、其它案件8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85次、罚款787万元,行政采取强制措施95次;积案“清零”行动方面:全区共梳理出陈年积案49件,已结案47件。未结的案两件中,隆安华侨管理区富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未按水土保持方案施工案,业主已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完成基础工程施工,并按规定进行水土保持数据监测;崇左市红狮水泥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案,业主已组织完成新供水方案设计论证。

为了推动完善法治水利建设工作长效机制,我厅还采取三个方面措施,不断巩固工作成果。一是深化厅务公开。在以往工作基础上,我们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和厅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及时修订和增加了对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程序、违法案件处罚项目和标准等的公开内容。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设有专门的行政复议专职机构,行政复议、行政执法问讯室,并有专人负责行政复议工作。2019年我厅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三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2019年,我厅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拉网式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尽可能地把水事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全区共新增事水事纠纷6件,其中河池市4件、桂林市2件,调处6件、调解成功4件。在长江水利委员会的协调下,湘桂边界水事纠纷取得重大进展,全州县和平引水隧洞得以复工。

一直以来,我们通过大力推动法治水利建设,提升依法治水管水能力,水利改革发展取得了新的显著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推进法治水利建设,实现建成法治政府目标仍然任重道远。特别是,对照党和国家的要求,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水平、依法推动工作的能力还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在水利工作实际中,水法规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用法律手段维护好涉水秩序的能力还比较薄弱,水利执法装备不足、执法措施不强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全社会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依法用水的氛围还不够浓厚等等。对这些问题和不足,等等。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进一步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在当前和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牢固树立全面依法治国这个重大目标,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定不移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坚定信心和决心,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加快建设广西法治水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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