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关于报送和公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厅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强大动力,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服务经济稳增长大局,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稳步推进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助推绿色发展“壮”起来、生态环境“美”起来。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2019年,我厅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区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国前列。2019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1.7%,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9%;PM10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全区52个列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6.2%;38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为97.4%;22个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优良率(一、二类海水比例)为90.9%。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为2020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下放部分自治区级环评审批权限,除跨市环境影响及重大环境影响项目外,其他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均已下放至各市审批部门。大力简化环评审批流程,自治区本级审批环评文件平均办结时限7.63个工作日(自治区要求压缩在9个工作日内),排在全国前列。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审批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简化环境影响评价,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主动服务项目落地,组织专家分赴14个设区市和部分县区,对接尚未审批的重点项目,现场指导业主和环评机构解决环评中遇到的难题,开通绿色通道,依法快捷审批。全区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4625个,总投资额5442.9亿元;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7897个,总投资额6888亿元。三是持续深入推进“帮企减污”活动,开展节能环保服务业银企对接、造纸行业高质量发展、人造板材污染治理等“帮企减污”专题活动,组织专家指导行业污染综合治理,推动工业绿色发展。近年来,先后开展11场“帮企减污”活动,组织70多家技术机构、300多名专家送环保科技服务到基层政府、工业园区和企业集团,助推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不断完善。自治区人大已将广西水污染防治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和辐射环境管理条例列入五年立法计划。2019年,我厅牵头起草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于2020年1月17日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高票表决通过;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和辐射环境管理条例等立法事项正在开展前期调研工作,并按计划逐项推动出台实施。二是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管理要求。2019年,我厅出台的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经厅办公会议或厅务会议集体研究,发布实施后按要求完成了备案工作。定期清理我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在厅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严格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事项、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厅办公会议或厅务会议集体研究决策,推进我厅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二是认真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坚持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上会、合法性审查不过关的不印发实施,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三是积极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自2000年起,我厅聘请一名熟悉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职业优势,在我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法律事务等方面提供法律支持,有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修订《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规范行使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通过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案件稽查等形式,对全区生态环境部门规范行使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督促和指导。三是加强学习培训。2019年6月举办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培训班,对各市、县选送的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比,并将优秀案卷编印成册,提供给各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学习参考。2019年7月,根据自治区司法厅的部署安排,组织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2019年11月,与自治区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联合举办全区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培训班,加强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调查取证、移送办理的有效衔接及有关法律适用认识的统一,强化生态环境部门与司法部门的合作联动机制。四是配齐执法设备。全区县级以上环境监察执法机构配备移动执法箱223套;配备PDA便携式手持移动智能执法终端1200多台,全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人手一台。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19年,我厅按要求办结人大代表建议21件,政协提案18件,并得到代表和委员的肯定。其中,我厅主办、单办、分办的12件人大代表建议和14件政协提案,其答复件均主动向社会公开。二是在我厅网站开设专栏,向社会公开空气、水等环境质量数据,公开权责清单、行政审批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在厅网站设置“公众互动”板块,包含领导信箱、投诉举报、回应关切、政策解读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19年我厅新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1件。按照行政复议申请事项进行分类:行政处罚6件,行政许可3件,信息公开1件,行政不作为1件。2019年新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均已审结,驳回1件,维持4件,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6件。二是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职责。2019年我厅没有作为原行政行为机关单独应诉案件,作为共同被告(经行政复议)案件5件,厅领导均出庭应诉。三是依法处理环境信访案件。2019年自治区本级实际受理各类信访投诉796件次,其中来信112件次、“12369”环保举报热线141件、生态环境部交办65件,来访50批112人次、实际受理15件,网络投诉206件、建议咨询136件。已办结690件次,办结率91.5%。四是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热情,形成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良好局面,我厅修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并严格为举报群众保密。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厅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2019年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2次。组织参加各类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培训班,切实提高我厅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二是建立法律宣传阵地。在厅内部电子办公系统设置法律宣传专栏,不定期更新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拓宽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渠道和平台。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法院开庭审理的涉及我厅的行政诉讼案件,厅领导均按要求出庭应诉,同时还组织有关业务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到法院旁听庭审。四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和以案释法制度。2019年,我厅以来宾市“3·14”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刑事案件为原形,改编完成名为《大家说法 熟人陷阱》的普法宣传节目,并于2019年7月28日在广西综艺旅游频道播出,取得了较好的普法宣传效果。同时,我厅结合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作了一批短视频、H5等新媒体形式的生态环境案例,在厅网站播出,提升普法的趣味性和精准性。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是成立了由厅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厅领导担任副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厅内各职能处室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处,负责日常工作。制定了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实现全厅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同时我厅每年将法治工作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提供强有力保障。二是厅党组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每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经厅主要负责人签发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存在问题
一是机构改革、生态环境系统垂直管理改革和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后,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责增加了,国家和自治区出台和修订了一系列新的法律法规,为适应新时期生态环境工作的需要,干部职工需要不断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识还不够强,需优化普法宣传方式,提高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感、获得感。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2020年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验收年,为达到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我厅将继续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各项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完善立法体系,狠抓工作制度落实
一是抓好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推进立法工作见成效。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我厅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作用,对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抓住“关键少数”,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每年不少于2次。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扩大环境执法案卷评查范围,加强行政执法案例的指导。四是继续推动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制度落地见效,重点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等工作的落实。
(二)依法为民排忧解难,推进平安广西建设
一是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及时妥善处理投诉举报事项,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提高行政矛盾纠纷调处能力,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二是优化完善行政复议监督纠错、权利救济和化解争议机制,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办理复议案件的监督指导力度,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三是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高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认识,推动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从“要我保护”到“我要保护”转变。四是确保环境安全,推动平安广西建设。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加大法治培训力度,提高法制宣传效果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举办法治讲堂和执法业务培训班,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力度,切实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二是加强对基层的指导。深入基层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学习,指导基层落实生态环境相关制度措施,提高基层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三是创新普法方式。深化“以案释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探索新媒体形式的普法宣传手段,不断提高普法宣传效果,提升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热情,营造全社会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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