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贺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扎实推进。全市一审行政案件败诉率为1.26%,较2023年下降18.88个百分点。“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和“所所联动”工作机制等创新举措获上级肯定并推广;优化营商环境企业满意度连续5个季度位列全区“第一方阵”。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市人民政府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任务。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开会议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持续加大法治督察和法治绩效考核力度,推动《贺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各项任务扎实推进。
(二)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深化机构改革,完成涉改政府部门(单位)“三定”规定印发实施工作,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职责权限。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改革,“高效办成一件事”50个重点事项落地见效,完成集成服务5.7万项。创新推行政务服务“视频办”等模式,引入“易小政”小助手虚拟综窗服务,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就近办、异地办。持续发挥“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作用,解决问题事项759件,“办不成事”实现“零积压”。
(三)提高行政立法质效,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供给。坚持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印发《贺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完成《贺州市促进碳酸钙产业发展条例》等3部立法项目审议任务。探索区域协同立法,与广东省肇庆市推进桂粤首个设区市省际协同立法项目,双方就贺江水环境保护区域开展协同立法。委托第三方对《贺州市黄姚古镇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立法后评估,为条例修改提供决策参考。
(四)加强全过程闭环监管,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出台《贺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市县乡三级全贯通、全流程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推动依法民主决策,审查各类政策文件716件次,提出修改意见建议1600余条。严格备案审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向自治区报备规范性文件9件,审查报备规范性文件23件。积极开展涉企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及时废止、推动修改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创新“行政执法监督+12345热线”协作工作机制,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4597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区行政执法公共法律知识在线培训,培训覆盖率达100%。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提升活动,对2023年和2024年已办结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复盘,梳理出的问题全部完成整改。持续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执法不规范等6个方面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存在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动“枫桥经验”贺州实践。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贺州模式,规范拓展“顺手调”工作法,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持续推进平安“十无”村(社区)建设,全市达到“八无”以上村(社区)593个,占比77.11%。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在全市中小学校全覆盖开展“法治进校园 培苗护成长”活动,选派法治特派教师结对各中小学校授课1277场次。推动省际边界法治睦邻廊道共同体建设,开展跨省(区)联合活动113次,成功化解跨省(区)矛盾纠纷9件,被列为自治区2024年度法治领域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经验在《法治日报》、《华声晨报》等多家媒体刊发。
(七)强化复议能动履职,助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强化行政复议监督职能,高质量化解行政纠纷,经复议后88.97%的行政案件实现“案结事了”。创建“复议为民 法援同行”工作品牌,提供法律服务600余次,积极推动行政复议、诉讼案前案中调解。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召开联席会议20余次,全市一审行政案件败诉率实现连续三年下降,复议后被诉案件败诉率为零。
(八)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为涉企案件开辟“绿色通道”,解决商业纠纷平均用时74天,其中平均审理天数34天,同比减少9天。推行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审批一窗集成、容缺办理、非禁免批等审批服务新模式,推动重大项目并联审批提质提效。开展行政复议进园区、进企业活动8场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保障能力不足问题仍然存在,基层执法人员数量不足、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基层执法人员仍停留在传统“管理型”执法观念上,缺乏法律专业知识和执法经验。二是行政执法体制有待理顺,相关部门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及行政强制措施范围扩大后执法事项尚未有效衔接。三是个别单位执法为民意识淡化,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重视不够,处理不及时,影响了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健全完善基层综合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促进各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持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有效提升法律人才的综合素养和业务能力。深入开展法治协调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和评估,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行政执法事项及时予以调整。
(三)健全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增强执法为民服务意识。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凝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合力。强化执法为民意识,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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