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宁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巩固提升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南宁篇章贡献法治力量。南宁市获评全国第一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全国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首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全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我市在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研究部署依法治市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述法会议点评意见整改、行政应诉应复考核等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召开述法会议听取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政法各单位党组工作情况汇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对重大立法事项进行深入研究,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力度进一步加大。狠抓《南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实施,以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实施方案中期评估。积极组织参加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挖掘、培育示范创建候选项目,对照指标体系新要求夯实基础、提升质效。深化法治督察实践,对市县两级全覆盖开展法治督察,推动法治督察员参与领导干部现场述法、实地督察、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督导,进一步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三)政府履职更加全面高效。全面建立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推动基层高效履职。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企业“办不成事”诉求直达快办工作机制,组建57个法律服务团服务273家工信领域企业,组织100名党员律师服务89家民营企业,在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23年度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主要调查结论中获评“优化营商环境进步最明显的5个省会及副省级城市”之一。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拿地即开工”4.0审批新模式为企业节约工期3至4个月,“推进‘免审即得’,实现‘准入即准营’”入选国务院办公厅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典型经验案例并在全国推广。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加大,获批建设中国(南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四)依法行政制度机制不断完善。重点领域立法不断加强,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5件、出台政府规章2件。重大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严格执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市、县、乡三级党政机关共选聘法律顾问872名、配备公职律师499名。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力度加大,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提升工作,市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28件、备案审查175件。
(五)行政执法不断规范。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伴随式”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执法监督和执行地方性法规监督活动,发布15个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全覆盖,制定柔性执法文书范本,推行“631”和“721”工作法(即坚持60%或70%的问题用服务解决,30%或20%的问题用管理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解决)等执法方式。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地面道路交通健康指数排名全国第五。健全完善林业、水利、国防动员等部门与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六)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日益提升。扎实推进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完成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估和区划工作,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开展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修订有关森林火灾、防汛抗旱、内涝抢险等应急预案,修编入库应急预案18683个,组织开展市级重点综合应急演练项目8个,市、县、乡、村四级开展应急演练28571次。
(七)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持续打造国家民委城市民族事务依法治理基层联系点。大力推进南宁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设立广西首个实体化运行的12345与110高效对接联动专区,高效解决群众诉求。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高质量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07万件,“商人纠纷商人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市人民政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86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725件,办理应诉应复案件414件,审结的1件案件获评全国行政复议十大典型案例。健全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应复考核工作机制,以考核促进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人民法院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率达100%。
(八)行政权力监督持续深化。市人民政府办理各级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345件、政协提案347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在99.7%以上。认真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862条,召开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24次。“信用南宁”建设实现新跨越,在36个省会及副省级以上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再次位列全国第7名。
(九)法治政府建设保障不断强化。适应对外开放合作的需求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一批法律服务机构入驻五象新区,开展与东盟国家城市的法治交流活动。加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遴选首批20名涉外法治人才开展实训。发布南宁市定制版RCEP四份名录,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26项制度创新成果获全区复制推广。加强科技保障,深化南宁市数据中台建设,实现自治区-市-县跨层级跨部门政务数据共享,南宁市“邕易办”智能审批系统入选2023年数字政府创新成果与实践案例、2023年数字政府五十佳优秀创新案例。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落实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举办“法治南宁讲堂”,共有25名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1408名非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领导干部参加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比较薄弱,法治建设的统筹推动机制有待健全;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有待加强;三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保障有待强化,乡镇“多所合一”改革后的配套机制和保障措施有待跟进等。
三、2024年工作计划
南宁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南宁篇章,为加快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一是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实施《南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强化保障措施,推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提质增效。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加强立法供给,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乡镇(街道)执法规范化,强化行政争议矛盾纠纷处理,宣传推广蟠龙社区基层治理工作经验。三是强化重大战略法治引领保障,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推动形成法务集聚区,在法治的基础上推动南宁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 南宁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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