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印发《关于推动公证服务企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设区市司法局、南宁市东博公证处: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满足企业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司法厅制定了《关于推动公证服务企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5年6月6日
关于推动公证服务企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满足企业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公证服务质效
(一)推行“一站式”服务模式。在公证服务大厅或窗口醒目位置公示办理公证流程、收费项目及标准、“高效办成一件事”公证事项(事务)清单、广西公证行业涉企公证服务清单及监督电话,设立指示牌和咨询台,方便企业咨询。安排专人负责企业窗口接待咨询,加强服务规程、礼仪规范和涉企知识培训,提升服务能力。
(二)开通涉企“绿色通道”。鼓励有条件的公证机构为企业申请的公证事项开辟“服务专窗”或“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审批、出证。对企业扩大融资、资金周转、债务偿还等事项实行“一对一”全程服务,实现当日受理、及时办理、快速出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在广西公证行业涉企公证服务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涉企公证事项范围。
(三)压缩出证时限。在严格办证程序前提下,提高办证效率,缩短办证期限,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的公证事项,做到当日出证,其他事项出证时限压缩至5-10个工作日,复杂事项在10-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精简证明材料,减轻企业办事负担
(一)落实证明材料清单制度。认真落实《广西公证行业涉企公证服务清单》,能够通过共享核实信息、交叉印证和主动收集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循环证明”“无谓证明”。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事项的辅助性证明材料,允许使用复印件或影印本,无需提交原件。
(二)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在接待企业咨询或办理公证时,一次性明确告知办理条件、程序、期限、所需证明材料及获取途径方式,确保咨询电话畅通、咨询事项说清、网上咨询及时答复,避免企业往返跑。
(三)实行容缺受理机制。对企业基本条件具备、主要证明材料齐全,仅缺少次要材料的公证申请先行受理,企业后期补充齐全证明材料后及时出具公证书。
三、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涉企公证服务领域
(一)大力发展在线公证服务。积极推进网上申请、网上咨询、网上受理公证业务,推动具备网上申办条件的公证事项由线下向线上转移,充分运用线上办证平台,实现高频公证事项“网上办、马上办”,对企业需求多、程序简单的事项实现“一次都不用跑”。
(二)提供全生命周期公证服务。围绕企业设立、并购、重组、清算、融资、购销、贸易、招投标、工程建设等环节,组建企业服务团,制定个性化、定制化服务方案。在企业发起设立、增资、减资、分立、合并、资产重组、资产清算、企业破产等环节,提供全生命周期公证法律服务,为企业合同订立履行、股东权利行使、劳动用工等环节潜在风险提供公证法律服务意见建议。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构建“企业公证顾问”服务模式,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设立、流转使用、权益维护、侵权纠纷、域外保护等环节提供全过程公证法律服务。运用区块链、电子数据存取证技术等信息化技术,为企业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提供保全证据公证服务。
四、强化服务保障,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一)建立“1+1+N”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公证员+企业联系人+具体部门联系人”的“1+1+N”涉企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证前介入、解答咨询、策划方案、公证办理、证后代办等全链条精准服务。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公证服务企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典型案例,提高企业对公证服务的认知度和认可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