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正确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推进法治广西建设,根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分为四个部分,提出了十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强调认识,要增强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二是强调学习宣传培训重点,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习,实现行政复议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三是强调全面规范履职八项要求。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构要积极规范履职,细化措施,将新要求新规定新举措落地落实,确保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四是强调组织保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加强基础保障、配齐配强行政复议人员。五是强调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立足广西实际,将行政复议法内容纳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题库,编印行政复议法应知应会手册,在企业密集的园区、街道等地方探索设置涉企行政复议服务点等新举措。
广西将严格按照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严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贯彻《通知》为契机,强化行政复议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行政复议的效率和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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